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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事堂:独立董事对第7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1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前,向我们提供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必要的财务数据,并与公司董事会成员、管理层进行了必要沟通、交流,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经认真审核,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对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估计,其内容和金额是公司2023年度经营所必要的,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因此,我们对本次交易预计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熊焰梁雨张海燕

年 月 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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