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诚信原则,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公司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在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监事会认真规范地履行了监察督促的职能。
1、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议。
2、报告期内,各次股东大会均有监事出席。
3、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五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 序号 | 届次 | 审议内容 | 是否及时披露 |
| 1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1、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2、2021年度经营工作总结 3、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2021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5、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8、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2021年度企业社会责 | 是 |
| 任报告 10、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2021年度应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款项情况的专项说明 12、关于2021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 |||
| 2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1、2022年一季度报告 2、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是 |
| 3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1、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关于修订《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副职高管分管指标考核方案的议案 4、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5、2022年度风险偏好陈述书 | 是 |
| 4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是 |
| 5 |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 | 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是 |
| 6 |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1、关于第七届监事会选举监事长的议案 | 是 |
以上决议公告均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二、监事会对2022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年,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依法列席了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所有股东大会和现场召开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所作决议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重大决策科学合理,决策程序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的各项规定;能够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及授权规范运作,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合理健全;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完整的进行了对外信息披露,没有发现公司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也没有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工作负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股东大会决定的工作,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良好,严格执行了《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未发现存在违规违纪问题。2022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客观、真实、公允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1)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应出公司当年度的
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均为日常关联交易,没有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且交易金额占比较小。经过核查,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的价格制定公允、合法,未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董事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六)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