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2 证券简称:嘉事堂 公告编号:2022-38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续文利先生、黄奕斌先生、林军先生、赵保富先生、潘蔚女士、蔡卫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熊焰先生、梁雨先生、张海燕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认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的情形。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上述董事候选人当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熊焰先生、梁雨先生、张海燕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还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投票审议。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逐项表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特此公告。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1月23日
续文利先生简历续文利先生,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66年生,博士。2005年10月至2008年3月任中国青年出版(总)社党组成员、副社长兼常务副总经理,2008年3月至2010年11月任中国青年出版(总)社党组成员、总经理,2010年11月至2015年8月任中国青年出版(总)社党组书记、社长,2015年8月起任中国青年实业发展总公司总经理,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续文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黄奕斌先生简历
黄奕斌先生,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71年生,硕士。1993年参加工作,历任北京市马连道粮库储运库分库经理;北京婧妍美容公司储运部经理;北京新华世纪数码软件有限公司物流生产部经理;北京苏宁电器有限公司物流中心经理;高和管理顾问公司物流产业部高级顾问;北京启航物流开发中心项目经理;青岛中远物流仓储配送有限公司北京中心经理;2008年9月起任嘉和嘉事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总监、执行董事;2013年8月至2019年2月任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9年2月至2021年8月任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21年8月至今任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黄奕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林军先生简历
林军先生,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69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注册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中共党员,1992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中国青年旅行社总社财务部会计、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投资管理处经理、旅服分公司财务总监、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部副总经理、资本运营总部总监助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总监、审计部总经理、渠道拓展部总经理、观光旅游分公司执行总经理、总经理、遨游网总部总裁、战略投资部总监、总裁助理;2013年4月任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7年11月至2022年11月任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林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赵保富先生简历赵保富先生,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68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文学博士,主任编辑,中共党员,1989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中国光大银行办公室综合宣传处处长、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办公厅新闻及公共关系处处长;2016年8月至2018年11月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办公厅副主任兼品牌运营处/公共关系处高级经理;2018年11月至2020年6月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扶贫工作办公室副主任;2020年6月至2021年11月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扶贫工作办公室主任;2021年11月至2022年8月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乡村振兴与社会责任部总经理;2022年8月至今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实业发展部/乡村振兴办公室副总经理。
赵保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潘蔚女士简历
潘蔚女士,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71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管理学硕士,会计师,1993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职于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工体营业部,历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主任科员、副处长、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财务管理部资金处处长;2016年8月至2017年6月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财务管理部资金处高级经理;2017年6月至2019年8月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助理;2019年8月至今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
潘蔚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蔡卫东先生简历
蔡卫东先生,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66年8月出生,1990年1月参加工作,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1990年至2003年8月北京超市发固有资产经营公司财务部员工,2003年9月至2004年12月北京中关村数字物流港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5 年1月至2008年 12月北京超市发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09年1月至今任北京海淀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
蔡卫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熊焰先生简历熊焰先生,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56年8月出生。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学历。2010年5月至2015年6月任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北京国富资本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10月至2016年8月任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
熊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梁雨先生简历
梁雨先生,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61年9月生。从2014年至今,任中国健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从2003年至今,兼任改革传播影视中心主任。
梁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张海燕女士简历
张海燕女士,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71年10月生,1997年至今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会计系助教、讲师、副教授。
张海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