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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啤酒: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要求,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韩振平、何兴强、曹庸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不存在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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