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1 证券简称:珠江啤酒 公告编号:2023-013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向东莞珠啤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珠江啤酒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珠江啤酒有限公司(简称“东莞珠啤”)增资2.78亿元,用于实施东莞珠啤扩建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31号”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426,502,472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0.11元,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6,502,472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311,939,991.92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6,152,996.87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95,786,995.05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2月20日到位,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喜验字[2017]第0046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公司2020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实施期限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公司决定调整除南沙珠啤二期年产100万kl啤酒项目外的其余项目的投资金额、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及实施期限,该次调整不影响项目实施主体、不涉及新增投资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意见。2020年11月17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
准了上述变更募投项目相关事项。2020年调整后各项目主要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0年调整后投资总额 | 2020年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 |
1 | 现代化营销网络建设及升级项目 | 22,800.00 | 22,800.00 | 2025-12-31 |
2 | O2O销售渠道建设及推广项目 | 30,428.00 | 4,000.00 | 2025-12-31 |
3 | 啤酒产能扩大及搬迁项目 | 199,100.00 | 161,800.00 | / |
3.1 | 其中:南沙珠啤二期年产100万kl啤酒项目 | 86,000.00 | 86,000.00 | 已投产 |
3.2 | 东莞珠啤扩建工程项目 | 67,800.00 | 67,800.00 | 2022-12-31 |
3.3 | 湛江珠啤新增年产20万kl啤酒项目 | 45,300.00 | 8,000.00 | 2022-12-31 |
4 | 精酿啤酒生产线及体验门店建设项目 | 25,200.00 | - | 2025-12-31 |
5 | 珠江?琶醍啤酒文化创意园区改造升 级项目 | 271,450.00 | 271,000.00 | 2025-12-31 |
6 | 信息化平台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 | 60,045.00 | 6,780.00 | 2025-12-31 |
合计 | 609,023.00 | 466,380.00 |
公司2022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东莞珠啤扩建项目的预计实施完成期限调整为2024年12月31日,湛江珠啤新增年产20万kl啤酒项目的预计实施完成期限调整为2025年12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事项的意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及项目调整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如经调整的,则按调整后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如经调整的,则按调整后金额)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如经调整的,则按调整后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如经调整的,则按调整后金额) |
1 | 现代化营销网络建设及升级项目 | 22,800.00 | 22,800.00 |
2 | O2O销售渠道建设及推广项目 | 30,428.00 | 4,000.00 |
3 | 啤酒产能扩大及搬迁项目 | 199,100.00 | 161,800.00 |
3.1 | 其中:南沙珠啤二期年产100万kl啤酒项目 | 86,000.00 | 86,000.00 |
3.2 | 东莞珠啤扩建工程项目 | 67,800.00 | 67,800.00 |
3.3 | 湛江珠啤新增年产20万kl啤酒项目 | 45,300.00 | 8,000.00 |
4 | 精酿啤酒生产线及体验门店建设项目 | 25,200.00 | - |
5 | 珠江?琶醍啤酒文化创意园区改造升 级项目 | 271,450.00 | 271,000.00 |
6 | 信息化平台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 | 60,045.00 | 6,780.00 |
合计 | 609,023.00 | 466,380.00 |
三、本次增资基本情况
为确保募集资金项目的稳步推进,结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拟以募集资金向东莞珠啤扩建工程项目的实施主体——东莞珠啤进行增资,本次增资额为人民币2.78亿元,本次增资将分期进行,本次增资用于实施东莞珠啤扩建工程项目,增资完成后东莞珠啤的注册资本由4.68亿元变更为7.46亿元。本次对东莞珠啤进行增资,有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涉及关联交易和资产重组。
四、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东莞市珠江啤酒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46,800万元(本次增资前)
(三)法定代表人:周恒武
(四)成立日期:2004年10月08日
(五)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东深路常平段47号
(六)经营范围:啤酒制造;茶饮料及其他饮料制造;生物技术咨询、交流服务;生物技术开发服务;生物技术转让服务;批发、零售:饲料;装卸搬运;会议及展览服务;不动产租赁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或技术进出口除外);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股权结构:东莞珠啤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东莞珠啤100%的股权)
(八)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东莞珠啤资产总额75,286.59万元,净资产61,984.66万元;2021 年营业收入54,092.62万元,净利润639.76万元。截至 2022 年 12月31 日,东莞珠啤资产总额79,005.72万元,净资产64,239.00万元;2022 年营业收入 52,671.53万元,净利润2,254.35万元。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本次增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同时增强全资子公司的资本实力,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及负责募投项目实施的全资子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七、履行的相关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3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珠江啤酒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东莞珠啤增资2.78亿元。
(二)监事会意见
2023 年 3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珠江啤酒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通过向东莞珠啤增资的方式来实施募集资金的投入,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项目。本次增资事宜已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2023 年 3 月 28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增资事宜进行了审核,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以募集资金向东莞珠啤增资,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且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增资。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向东莞珠啤增资的相关事宜,已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 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向东莞珠啤增资,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以募集资金向东莞珠啤增资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向东莞珠啤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