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王志斌董事长召集。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2年10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王志斌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于2022年10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由于市场环境变化、项目前期准备、疫情影响等因素的影响,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东莞珠啤扩建项目和湛江珠啤新增年产20万kl啤酒项目的实施期限进行调整。《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的详细内容刊登于2022年10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对此事项进行了审核,具体内容刊登于2022年10月25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2022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及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向广州荣森包装实业有限公司租用资产、向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电力。根据2022年1-9月的交易情况和2022年以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现对上述关联交易的额度进行调整。具体详见发布于2022年10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该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表决结果:关联董事王志斌、黄文胜、吴家威和罗志军回避表决,同意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请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19万元/年。《关于聘请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公告》刊登于2022年10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于2022年10月25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