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4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2年10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4人,实到4人。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廖持亮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经认真讨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表决,形成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期限进行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期限进行调整。
表决情况: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