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3月23日下午16:30在公司办公楼502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2年3月11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其中侯康华女士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其他监事出席了现场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灿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经认真讨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表决,形成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核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的专项审核意见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地履行监察督促职能。在2021年公司共召开4次监事会会议。
公司监事会的监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列席了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还列席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至第六十七次会议。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上,监事会成员均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意见,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与核查,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将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核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的专项审核意见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基本完整、合理、有效,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法人治理活动均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行,公司运作中的各项风险基本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将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11,189,481.92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和发展资金需要,公司拟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利润分配:
1、按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后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709,873,098.82元;
2、以2022年3月23日公司总股本2,213,328,4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2元(含税),本次共分配现金265,599,417.60元;
3、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将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资金投资理财和存款类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状况稳健,有比较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为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前提下,根据短期闲置资金状况,适当投资理财和存款类产品,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