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关联方增资深圳易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方增资深圳易储是为其提供资金支持,保障其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更好地促进深圳易储的储能事业的发展和业务拓展,提高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审议和决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关联方增资深圳易储的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关联董事需就此议案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签署页)
黄浩钧 徐光华
徐一新 王金本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