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5-065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赣锋锂业”)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参股子公司内蒙古维拉斯托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拉斯托矿业”)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指定用于维拉斯托矿业经营周转,借款期限为2年。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本议案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资金使用。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内蒙古维拉斯托矿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425793626571G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巴彦查干苏木朱日和嘎查南9公里
注册资本:13,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国庆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道路货物运输。一般项目:选矿;矿物洗选加工;金属矿石销售;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根据工商自主公示信息显示,维拉斯托的股权结构如下:
维拉斯托矿业近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5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
总资产 | 48,509.90 | 53,178.99 |
负债总额 | 24,318.57 | 29,336.65 |
净资产 | 24,191.33 | 23,842.34 |
项目 | 2024年度 (经审计) | 2025年1-3月 (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31 | 0 |
利润总额 | -1,198.04 | -341.62 |
截至2025年3月31日,维拉斯托矿业资产负债率为55.17%。
3、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炬宏达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维拉斯托矿业12.5%的股权,维拉斯托矿业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4、近12个月对维拉斯托矿业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近12个月内,公司未对维拉斯托矿业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况。
5、被资助对象资信情况
经查询,维拉斯托矿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未受到惩戒措施,具有一定履约能力。
6、其他情况说明
维拉斯托矿业股权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第三方权利,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涉及标的股权权属争议的诉讼、仲裁。
三、本次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借款人:内蒙古维拉斯托矿业有限公司(甲方)
出借人: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担保人: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公司(丙方)
1、借款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
2、资金用途:用于甲方经营周转,不得挪作他用;
3、借款期限:2年,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实际发放日起算;
4、借款利率:按照6%的年利率计算利息,自借款实际发放日起计算,甲方按年付息。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偿付利息,随后一年度以未付息年度本金与应付未付利息合计数为基数,按上述约定年化利率6%对该基数收取利息,即未按约定时间偿付利息的,借款按照6%的年复利方式计收利息;
5、担保:维拉斯托矿业的大股东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地矿”)为本次借款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甲方在出现和可能出现影响其还款能力的行为或事件时,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7、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借款使用情况、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负债和对外担保等信息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甲方应给予配合并按时如实提供乙方要求的有关资料和报告相关信息;在甲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借款;甲方存在逃避乙方监督、拖欠借款本息、恶意逃废债务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时,乙方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并有权在新闻媒体上公告催收乙方作出的通报和公告行为视为向甲方主张权利。
四、财务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是用于维拉斯托矿业经营周转,本次交易会使公司产生一定的现金流出,但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2、公司将积极跟踪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对其实施有效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保证公司财务资金的安全。
3、维拉斯托矿业的大股东内蒙古地矿为本次借款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将密切关注维拉斯托矿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4、内蒙古地矿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000664071979U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办公楼注册资本:53,8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贾庆东主营业务:投资经营与管理,矿业权经营,矿产地质普查勘探,区域地质调查,固体矿产勘查,地球物理勘查,水文地质勘查,工程地质勘查,勘查工程施工,环境地质调查,地质测绘,遥感地质调查,岩矿测试与分析鉴定,选冶加工试验,液体矿产、气体矿产勘查,油气勘查,勘查技术咨询与服务,各类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建筑施工、钻井,矿产资源开发,矿产品生产、加工、冶炼、经营、销售及进出口贸易。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内蒙古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内蒙古地矿90%和10%的股权。
内蒙古地矿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一定的履约能力。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资金用于维拉斯托矿业资金周转,推动维拉斯托矿业旗下内蒙古维拉斯托锂矿项目的开发进程,将为公司提供优质锂资源,符合公司上下游一体化发展战略。公司将密切关注维拉斯托矿业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与偿债能力,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保证公司财务资金的安全。维拉斯托矿业大股东内蒙古地矿为本次借款提供担保,内蒙古地矿和维拉斯托矿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其他股东未按出
资比例相应提供财务资助不会使上市公司利益受到损害。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六、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情况如下:
财务资助方 | 财务资助对象 | 金额 |
GFL International Co.,Ltd | Exar Capital BV | 总额不超过4,000万美元 |
Mali Lithium BV | 总额不超过4,000万美元 | |
Mariana Lithium Co.,Ltd | Litio Minera Argentina SA | 总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 |
GF Lithium Netherlands Co. BV | 总额不超过14,000万美元 | |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 | 总额不超过27,000万美元 | |
Exar Capital BV | Minera Exar SA | 22,720万美元 |
GF Lithium Netherlands Co. BV | 2,500万美元 | |
北京炬宏达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 某公司1 | 25,000万元人民币 |
北京炬宏达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 内蒙古维拉斯托矿业有限公司 | 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
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 | ||
公司 | 深圳鲁源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 35,000万元人民币 |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 | Mt. Marion Lithium Pty Ltd | 15,000万元澳币 |
公司 | 马里政府能源部 | 总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 |
江西赣锋锂电科技 | 深圳易储能源科技有限 | 50,000万元人民币 |
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 | |
公司 | 深圳易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80,000万元人民币 |
公司 | 江西赣锋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0,000万元人民币 |
公司 | 内蒙古维拉斯托矿业有限公司 | 20,000万元人民币 |
合计 | 总额不超过285,000万元人民币、81,220万美元和15,000万澳元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285,000万元人民币、81,220万美元和15,000万澳元,折合人民币共计938,960.49万元(按照2025年5月15日美元汇率7.1963和澳元汇率4.6318进行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中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2.47%。公司近十二个月内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220,000万元人民币、5,000万美元和15,000万澳元,折合人民币共计325,458.5万元(按照2025年5月15日美元汇率7.1963和澳元汇率4.6318进行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中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的7.79%。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