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债券代码:127089 债券简称:晶澳转债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5年3月31日 14:30;
2、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25日;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1号院诺德中心8号楼8层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靳保芳先生;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53人,代表股份1,673,007,6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48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574,227,4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64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343人,代表股份98,780,1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46%。
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49人,代表股份98,783,683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9847%。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审议议案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68,726,3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41%;反对3,999,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91%;弃权281,8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8%。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4,502,3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659%;反对3,999,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87%;弃权281,8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54%。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1,668,752,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56%;反对3,928,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48%;弃权326,9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5%。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4,528,0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920%;反对3,928,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71%;弃权326,9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1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02 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1,668,726,3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41%;反对3,926,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47%;弃权354,3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2%。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4,502,3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659%;反对3,926,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53%;弃权354,3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88%。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03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668,697,1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23%;反对3,933,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51%;弃权376,9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4,473,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364%;反对3,933,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20%;弃权376,9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16%。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04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1,668,681,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14%;反对3,922,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44%;弃权403,8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7,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4,457,5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206%;反对3,922,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05%;弃权403,8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7,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89%。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05定价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668,681,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7414%;反对3,931,5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50%;弃权394,6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6%。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4,457,3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204%;反对3,931,5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00%;弃权394,6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96%。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06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1,668,662,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3%;反对3,927,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48%;弃权417,1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9%。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4,438,5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014%;反对3,927,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63%;弃权417,1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23%。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07发售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1,668,669,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7%;反对3,926,9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47%;弃权411,1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6%。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4,445,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084%;反对3,926,9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53%;弃权411,1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63%。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08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1,668,721,8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38%;反对3,888,8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4%;弃权396,9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4,497,8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614%;反对3,888,8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68%;弃权396,9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19%。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09承销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668,651,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96%;反对3,928,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48%;弃权427,8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6%。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4,427,2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900%;反对3,928,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69%;弃权427,8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32%。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10筹资成本分析
表决结果:同意1,668,609,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71%;反对3,912,7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39%;弃权485,0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7,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4,385,7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480%;反对3,912,7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10%;弃权485,0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7,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11%。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11发行中介机构的选聘
表决结果:同意1,668,488,4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99%;反对4,080,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39%;弃权439,0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94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2%。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4,264,4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251%;反对4,080,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04%;弃权439,0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44%。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68,624,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0%;反对3,949,0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60%;弃权434,0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6,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9%。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4,400,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628%;反对3,949,0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977%;弃权434,0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6,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94%。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68,644,4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92%;反对3,920,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43%;弃权442,8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5%。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4,420,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830%;反对3,920,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86%;弃权442,8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83%。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68,641,3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90%;反对3,922,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45%;弃权443,7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5%。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4,417,3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799%;反对3,922,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09%;弃权443,7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93%。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68,628,2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2%;反对3,921,8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44%;弃权457,5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4%。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4,404,2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666%;反对3,921,8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02%;弃权457,5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32%。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之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68,625,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1%;反对3,927,9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48%;弃权454,2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2%。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4,401,3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638%;反对3,927,9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64%;弃权454,2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99%。
8、审议通过《关于就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修订<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70,641,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5%;反对1,889,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0%;弃权476,6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4,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5%。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6,417,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042%;反对1,889,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32%;弃权476,6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4,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26%。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9、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9.01《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连)交易决策制度》表决结果:同意1,670,683,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11%;反对1,869,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7%;弃权454,4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2%。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6,459,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474%;反对1,869,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26%;弃权454,4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01%。
9.02《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670,657,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5%;反对1,855,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9%;弃权494,6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2,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6%。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6,433,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207%;反对1,855,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85%;弃权494,6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2,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08%。
9.03《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670,680,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9%;反对1,841,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0%;弃权485,7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6,456,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445%;反对1,841,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37%;弃权485,7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18%。
10、审议通过《关于投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65,195,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31%;反对2,404,8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37%;弃权5,406,94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32%。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0,971,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921%;反对2,404,8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44%;弃权5,406,94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735%。
11、审议通过《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68,612,9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73%;反对3,932,7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51%;弃权461,9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6%。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4,388,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511%;反对3,932,7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12%;弃权461,9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77%。
12、审议通过《关于增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70,675,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6%;反对1,867,4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6%;弃权464,5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8%。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6,451,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393%;反对1,867,4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04%;弃权464,5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03%。
13、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70,622,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4%;反对1,876,3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2%;弃权509,2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5,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4%。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6,398,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850%;反对1,876,3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94%;弃权509,2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5,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5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及 贾潇寒
3、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