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刘斌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到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与会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拟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子公司股份回购及减资事宜的事项》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我们一致同意子公司江苏海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及减资事宜,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我们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签字页)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签字:
刘 斌 | 金 炎 | 李 华 |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