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6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2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翁军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6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