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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增加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投资规模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增加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投资规模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长高电新”或“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对长高电新本次“增加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投资规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2号),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公司原名为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2022年4月29日更名为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9,969,085股,每股发行价格4.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5,854,699.50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3,989,516.49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8月26日到账,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CAC证验字〔2021〕0180号)。

2023年12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洲生产基地二期项目”结项,将“总部技术中心及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途,并将两个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6,256.60万元投入“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结息后,实际转入6,289.02万元),尚余746.71万元为金洲生产基地二期项目待支付的工程尾款和保证金。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为33,001.70万元,其中“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2,621.36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3,894.84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其中金洲生产基地二期项目待支付的合同尾款和保证金及本账户报告期的利息收入合计158.26万元,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合计3,736.58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截至2025年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2025年5月13日余额备注
中信银行长沙红旗区支行8111601011500530641215,854,700.001,582,636.01金洲生产基地二期项目待支付的合同尾款和保证金
兴业银行长沙河西支行36820010010022328950,000,000.00-已销户
招商银行长沙雷锋支行731902271210566100,078,212.72-已销户
中信银行长沙红旗区支行81116010121007046310.0037,365,769.51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
合计365,932,912.7238,948,405.52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总额的差额为不含税的保荐承销费。

二、增加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投资规模的具体情况

(一)调整投资规模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建设的议案》。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6,933.12万元,一部分采用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节余资金和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6,289.02万元,其余资金公司将采用自筹或其他方式取得。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

日对外披露的《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开展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建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37)。

截至本公告日,“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已投入资金3,010.71万元,其中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2,621.36万元,使用自有资金投入389.35万元。

随着公司所处电力设备行业的发展,行业竞争形势日趋激烈,公司产品市场需求的持续增长,公司新产品研发的不断推进以及研发成果的落地,为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且充分提升土地使用效率等,经公司综合评估及审慎决策,拟增加“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投资规模,总投资金额由人民币36,933.12万元增加至50,351.53万元,增加的资金拟来自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或自有、自筹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方式取得的资金,增加后的投资概算如下:

增加规模前(万元)比例增加规模后(万元)比例
1、工程费用27,437.5293.20%39,659.7593.04%
1.1主体工程9,900.0033.63%19,682.0846.17%
1.2总图及公用配套工程570.481.94%929.222.18%
1.3设备购置及安装费16,967.04357.63%19,048.4444.69%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44.953.89%1,723.854.04%
3、预备费857.472.91%1,241.512.91%
建设投资合计29,439.95100%42,625.10100%
铺底流动资金7,493.17流动资金的10%7,726.42流动资金的10%
合计36,933.1250,351.53
拟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金额6,289.026,289.02

、调整“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建设投资内容

公司拟调整“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的建设面积规划。公司原计划在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内容为特高压装配厂房、加工中心及倒班宿舍,建筑面积34,500平方米。调整后为建设装配厂房三栋、倒班宿舍一栋,建筑面积64,400平方米。随着建筑面积的增加,对应的主体工程投资、总图及公共配套工程及工程建设费用等相应增加。同时为更好的贴合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生产需要,对募投产出方案的规划作出了合理调整,公司相应对本项目的设备购置规划进行调整,投资计划从原来的16,967.04万元增加至19,048.44万元。

2、本次调整为“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整体投资规模的增加,本项目也为公司非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调整不涉及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的变化。截至本公告日,本项目专用账户剩余募集资金3,736.58万元。

三、公司增加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投资规模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增加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总投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金洲生产基地作为公司输配电设备制造业务的核心战略基地,是公司组合电器、智能配电系统等核心产品的研发孵化地和规模化生产中心,该基地的扩建将进一步提升公司产能规模。项目建成后,将显著提升公司在特高压领域、智能电网设备领域的市场竞争力,为落实公司智能制造升级和市场份额提升的战略目标提供有力支撑。此外,金洲生产基地作为公司新技术产业化应用的重要平台,将推动产品结构向高端化、智能化方向持续升级。

本项目建设和预算调整是根据工程建设实际需要,基于市场环境变化,从公司战略出发,立足长远发展的慎重考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2、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投资规模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投资总额由36,933.12万元增加至50,351.53万元,其中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为6,289.02万元,本次调整不改变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的变化,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长高电新本次“增加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投资规模”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增加金州生产基地三期项目投资规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光大证券对长高电新本次“增加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投资规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增加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投资规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郭护湘任大伟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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