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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新: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6

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电新 公告编号:2025-20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5月14日以现场和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公司总部大楼17楼会议室。公司于2025年5月7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长马孝武先生为本次董事会主持人。

一、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讨论,并以表决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暨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24年1月3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自身实际情况拟对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金额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整,募集资金总额由78,435.84万元调整至85,557.82万元,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相应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1)“二、本次发行概况”之“(二)发行规模”

调整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8,435.84万元(含78,435.84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557.82万元(含85,557.82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二、本次发行概况”之“(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8,435.84万元(含78,435.8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万元)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万元)
1长高电新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36,933.1230,644.10
2长高电新望城生产基地提质改扩建项目26,985.9626,985.96
3长高绿色智慧配电产业园项目21,218.7820,805.78
合计85,137.8678,435.84

如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建设,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文件为准)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调整后: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557.82万元(含85,557.8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万元)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万元)
1长高电新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50,351.5344,062.51
2长高电新望城生产基地提质改扩建项目20,689.5320,689.53
3长高绿色智慧配电产业园项目21,218.7820,805.78
合计92,259.8485,557.82

如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建设,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文件为准)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内容无其他变化。

现将此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请各位董事予以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实际进展情况及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公司对《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进行了修订。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长高电新科

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实际进展情况及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公司对《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进行了修订。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实际进展情况及募

集资金金额的调整,公司对《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了修订。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实际进展情况及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公司对《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进行了二次修订。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长高电新科

技股份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对《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二次修订。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二次修订稿)》,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投资规模的议案》。

随着公司产品市场需求的持续增长,公司新产品研发的不断推进以及研发成果的落地,为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且充分提升土地使用效率等,经公司综合评估及审慎决策,拟增加“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投资规模,总投资金额由人民币36,933.12万元增加至50,351.53万元,其中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为6,289.02万元,增加的资金拟来自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或自有、自筹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方式取得的资金。本次调整不改变非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的变化,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投资规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望城生产基地提质改扩建项目投资规模的议案》。

同意对望城生产基地提质改扩建项目进行优化设计并调整投资规模,投资规模从原来的26,985.96万元调整为20,689.53万元。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望城生产基地提质改扩建项目投资规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5年6月3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24)

特此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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