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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18日
康得3:变更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14

证券代码:400102 证券简称:康得3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变更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公告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93人

2024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82人

2024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0人

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70,397.66万元

2024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68,203.21万元

2024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0,108.98万元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0家

2024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3家

公告编号:2025-025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行业门类
C38制造业
F52.51批发和零售业
J69金融业
I6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K70房地产业

2024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行业门类
C制造业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F批发和零售业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6,069.23万元2024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2,707.37万元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家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8510.76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0000万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序号诉讼地诉讼案由诉讼被告案情进展
金额
1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准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人民币约300万元15个机构及个人,要求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连带责任一审开庭判决无赔付责任后,部分原告上诉,并于2024年5月10日和10月10日二审开庭完毕,2025年5月28日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 拟任项目合伙人: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董娟: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近三年共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签署多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焦兴灵: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2023年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3)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丁昌军:于2018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2021年12月开始在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及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2025)审计收费未确定,其中年报审计收费未确定。上期(2024)审计收费6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60万元。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审计费用以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10年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无法表示意见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

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任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加入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

□实际控制人、股东或董事提议或自身发展需要

□满足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规定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

√其他原因

(三)挂牌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强化审计独立性,降低审计成本。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均进行了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公司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均进行了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公司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不适用。公司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本事项由管理人批准。

(二)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于2025年8月14日经公司管理人批准。

四、备查文件

不适用。公司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本事项由管理人批准。无。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8月14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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