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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星光电: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19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曾默翔先生提交的辞职申请,曾默翔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曾默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 6月 17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梁丽芳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一致。

梁丽芳女士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对职工代表监事的任职资格要求,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6月19日

附件:梁丽芳女士简历

梁丽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华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历任国星光电研发中心专利工程师、副主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主任助理、副主任。现任国星光电职工代表监事、研究院副院长,兼任佛山市科学技术协会委员。截至本公告日,梁丽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监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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