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在2024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各项会议和经审议通过的议案等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数 | 议案名称 |
2024年3月18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审议通过《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
2024年4月11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
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 ||
审议通过《关于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
的议案》
的议案》 | ||
审议通过《关于对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 ||
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2024年4月26 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
2024年5月16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2024年8月26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 ||
审议通过《关于对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 ||
2024年9月23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2024年10月10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2024年10月23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2024年12月13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注:以上会议决议均已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二、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列席了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重大事项的决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决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运营合法、合理和透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勤勉尽责,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制度,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以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监督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工作以及财务报表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
(三)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定价公允性等。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及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双方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经营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委托理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地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也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适应公司发展需要。
三、公司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确保其职能发挥的有效性。监事会将持续推进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监事履职能力,加强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公司治理、财务管理等相关方面的学习,不断提升综合能力。监事会
将继续秉持"监督与服务并重"的理念,切实维护公司治理有效性,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