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星光电”或“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153.01万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9,774.91万元。按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977.49万元,2024年本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8,797.42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73,977.74万元,减去2023年度已分配现金分红3,710.86万元,2024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9,064.29万元。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618,477,169股为基数,每10股派人民币现金0.5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3,092.39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保持分配总额不变,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30,923,858.45 | 37,108,630.14 | 37,108,630.14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1,530,077.60 | 85,635,299.42 | 121,339,776.82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419,951,989.44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790,642,915.23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05,141,118.73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86,168,384.61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05,141,118.73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是否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不存在损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