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印章管理,保障印章保管和使用的严肃性、权威性,防范公司运营风险,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文化或公司)。
(二)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可参照本规定或结合自身业务实际情况,制订各自的印章管理制度。
第三条归口管理部门
(一)中南文化行政管理中心。
(二)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综管部或行政管理中心。
(三)公司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发票专用章,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归口管理,详见《资金管理规定》第十一章《财务印章管理》。
第二章印章范围
第四条公司印章
本规定所称的公司印章,仅包含:公章、合同专用章。
第五条职章
刻有董事长、其他有签批权限人员的名字的印章。
第六条部门印章职能部门印章、业务部门的图纸专业印章。
第三章印章刻制第七条刻制申请刻制申请部门填写《刻制印章申请表》,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办理,未经公司授权和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私自刻制。
审批流程如下:申请部门填写《刻制印章申请表》——部门负责人批准——主管条线领导审批——总经理审批——董事长核准(如需)。
第八条印章刻制
由公司行政管理中心负责公司所有印章的刻制工作,公司印章的刻制由公安部门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且将相关刻制书面资料到公司档案室存档。
第九条印章启用
领用人在行政管理中心填写《印章领用记录》,载明领用日期、领用部门和印模,并由领用人和发放人共同签字后方可启用相关印章。
第四章印章保管、监管
第十条印章保管、监管原则
1、公章、合同专用章,由行政管理中心、法务管理中心指定专人对印章进行保管和监管(保管员、监管员各1名),在公司指定地点存放和使用。
2、部门印章由职能部门、业务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和自行使用。
3、子公司指定的印章保管员、监管员应报请公司批准并备案。
第十一条印章保管、监管责任
1、未启用智能印章系统的印章由保管员承担印章的保管责任,监管员承担用印的监督责任,双方对用印文件共同监督,保证印章的正确使用和绝对安全。已启用智能印章系统的印章由保管员承担印章的保管责任,由流程发起人对用印文件承担责任。
2、印章保管、监管责任:
(1)未启用智能印章系统的印章,因印章保管员印章保管、使用不当,或者违反印章审批流程与权限的规定使用印章或造成印章遗失,由印章保管员承担相应责任,子公司有上述行为由子公司总经理、直接责任人及其印章保管员、监管员承担相应责任,予以绩效考核100-300元/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已启用智能印章系统的印章,因流程发起人使用不当造成印章遗失或误用,由流程发起人承担相应的责任,予以绩效考核100-300元/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印章保管员或监管员因事离岗时,须由其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临时代管人管理印章,以免贻误工作,填写《印章代为管理台账》并做好相应的交接手续,代管人在管理印章期间承担保管或监管的责任。
4、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5、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通过公司OA系统提出申请、填写《印章移交审批表》,签署《印章移交登记表》,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同时移交相关台账等资料。
第五章用印审批
第十二条公章、合同专用章由使用部门通过公司OA系统提出申请、填写《合同(非合同)用印申请表》,申请表中应注明用印文件名称、用途及主要内容、合同涉及金额、份数等。需盖章的文件原则上应同时上传至OA系统中。
第十三条使用公司印章均需按照《公司印章使用审批流程与权限表》的规定,经审批权人在OA系统《合同(非合同)用印申请表》上审批后方可用印。如主管领导不便审批,必须提供主管领导同意用印的证据(如微信截图、手机短信信息等),事后补齐审批手续。
第十四条授权签署合同的,应当签署授权委托书,合同需经授权委托人签字后方可用印。
第十五条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必须经合同审批通过后方可用印(完成合同用印审批流程视同合同通过评审)。
第六章印章使用
第十六条印章使用原则
1、严禁在空白合同或空白纸上用印。
2、盖章要注意位正、清晰。印章使用后要及时擦净,保持清洁。
3、印章保管员、监管员共同见证印章的使用,且需在《印
章使用管理台账》上签字确认。
4、原则上《合同(非合同)用印申请表》应一事一申请,且7个工作日内完成盖章工作(以审批日期结束起算),超过7个工作日未送印章保管员处完成盖章工作的,若未注明合理原因,需要重新申请。注明合理原因的,用印期限可在原7个工作日基础上再延长5个工作日。若是启用智能印章系统的用印流程,须在9天内完成盖章工作,超期需重新申请。
5、公司印章原则上不允许带出公司,如有特殊原因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带出公司。《合同(非合同)用印申请表》需明确标注“外带使用”,写明预计归还日期,业务办理结束后第一时间交还并提供用印文件复印件、扫描件或照片。公司印章外带期间,印章只限用于申请事由,并由印章保管员陪同办理,对印章使用情况进行现场见证,借用人和印章保管员共同对印章外带期间的使用后果承担责任。若是启用智能印章系统的印章需要外带,借用人需确保用印文件内容、数量等与流程保持一致,承担外带期间的保管责任和使用后果责任。
6、部门印章按要求进行审批流程后,也需要做好台账管理。
第十七条印章使用、审核和存档
1、用章申请审批通过后,已上传到OA系统中的电子版文件,可由印章保管员从OA系统直接打印盖章。
2、用章申请审批通过后,已上传到OA系统中的电子版文件(因装订、特殊纸张、合同上已签字或盖章等原因无法上传电子版文件),印章保管员应认真核对用章申请部门提供的纸版文件,如与系统上传电子版文件的内容相同,即可盖章且对盖章文件进
行扫描存档。如与系统上传电子版文件的内容不符,印章保管员应拒绝盖章。
3、用章申请审批通过后,因业务特殊性无法在OA系统中上传申请文件或盖章后无法留档备查的文件,由使用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承担盖章文件的审核责任。
4、公司行政管理中心建立《印章使用管理台账》,对公司印章使用情况及审批文件进行登记、备查,永久存档。未启用智能印章系统的印章,用印后需建立和登记纸质和电子档《印章使用管理台账》;已启用智能印章系统的印章,用印后需建立和登记纸质和电子档《印章使用管理台账》,或是选择智能印章系统电子台账。二者择一,且保证不频繁变动。
5、文件用印后由用印申请人在对应的OA流程中上传用印后文件(合同需取得所有合同主体的用印)的扫描件,经印章保管员审核后方能结束用印流程。
第十八条审批及用印结束后附言说明、添加附件无效,不允许用印;流程有效期内未用印,申请人或保管人附言说明原因后终止流程;流程已用印,不允许撤销或删除流程。
第七章印章停用
第十九条由于名称变更、机构撤销、式样改变,印章必须停止使用。旧印章停用后,如不被主管机关收回,需在OA流程系统上提出申请,填写《印章停用审批表》,经审批后签署《印章封存登记表》,注明印章名称、图样、封存原因和日期、保管人、部门负责人等信息,并在3年后销毁。
第二十条印章如若销毁,需在OA流程系统上提出申请,
填写《印章销毁审批单》,经发起人部门主管、总经理审批后签署《印章销毁登记表》,注明印章名称、图样、销毁原因和日期等信息,在印章保管员和监管员共同见证下予以销毁。
第二十一条印章若有磨损、断裂、印面模糊等影响印章正常使用情况时,需拍摄印章异常情况,记录出现异常情况的时间、位置及原因等信息,暂停使用,报告并移交给行政管理中心处置。行政管理中心核实并按流程对异常印章进行停用封存后,由印章相关部门提起刻制新章流程。
第二十二条印章出现丢失情况,立即向行政管理中心报告,说明丢失或发现时间、地点、可能原因及当前情况等信息。若疑似被盗或非法使用,立即报警并保护现场,提供监控或目击证词等证据。同时,尽快进行遗失登报、声明作废,并同步至官网、社交媒体等平台公示,书面告知银行、客户、供应商等主要合作方,声明原印章失效。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管理规定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本管理规定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悖时,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管理规定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本管理规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附表:1、《公司印章使用审批流程与权限表》
2、《刻制印章申请表》
3、《印章领用记录》
4、《印章移交登记表》
5、《印章使用管理台账》
6、《印章代为管理台账》
7、《印章保管、监管登记册》
8、《印章封存登记表》
9、《印章销毁登记表》
附表1:
公司印章使用审批流程与权限表
类别 | 业务类型 | 审批权限 |
第一类 | 非合同用印 | 经办人→部门负责人→部门分管领导→法务管理中心→总经理 |
第二类 | 合同用印 | 经办人→部门负责人→部门分管领导→法务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 |
附表2:
刻制印章申请表
申请部门 | 申请日期 | ||
刻制说明 | 使用人 | ||
印章全称 | 刻制数量 |
董事长
董事长 | 分管领导 | 部门负责人 | 申请人 |
附表3:
印章领用记录
领用日期 | 领用部门 | 印模 | 领用人 | 发放人 | 备注 |
附表4:
印章移交登记表
印章名称 | 保管部门 | |
移交人 | 接交保管监印人 | |
监交人 | 移交日期 | |
枚数 | 集团行政管理中心备案 | |
移交印章图样 |
附表5:
印章使用管理台账 | ||||||||||||
公司名称: | 【】年【】月 | 第【】页 | ||||||||||
序号 | 盖章日期 | 审批单流水号 | 资料名 | 份数 | 用印部门 | 申请人 | 保管人 | 监章人 | 是否外带 | 归还时间 | 归还人 | 备注 |
附表6:
印章代为管理台账 | ||||||||
公司名称: | 【】年第【】页 | |||||||
序号 | 代保管期限 | 原由 | 保管人 | 代 | 监章人 | 代 | 备注 | |
起始 | 结束 | 保管人 | 监章人 |
附件7:
印章保管、监管登记册
序号 | 印章种类 | 授权印章保管 | 保管人签字 | 保管部门负责人签字 | 授权印章监管 | 监管人签字 | 监管部门负责人签字 | 启用时间 | 停用时间 | 备注 | ||
保管部门 | 保管人 | 监管部门 | 监管人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附件8:
印章封存登记表
印章名称 |
印模 |
封存理由 |
封存日期 |
印章保管人签字 |
部门负责人签字 |
存放部门 |
其它说明 |
附件9:
印章销毁登记表
印章名称 |
印模 |
销毁原因 |
销毁日期 |
印章保管人签字 |
部门负责人签字 |
印章监管员签字 |
其它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