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巨星科技: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7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06,185,101.3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42,859,521.60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010,340,369.84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826,767,389.40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

公司拟定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1,202,501,99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8,023,810股后的股本,即1,194,478,1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5元(含税),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09,033,681.85元,本次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若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采用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1、《公司章程》第二百〇六条规定: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

2、《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规定:在公司当年经审计净利

润为正数且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条件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综上,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股东利益、公司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规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