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巨星科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0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1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主持人:董事长仇建平先生

3、表决方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9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9日9:15-15:00。

5、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九环路35号公司八楼会议室

6、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7人,代表股份660,216,4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73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534,679,1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760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5人,代表股份125,537,3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9789%。

8、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0人,代表股份134,688,2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77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9,150,9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800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5人,代表股份125,537,3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9789%。

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参加了大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60,138,0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1%;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6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609,8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8%;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弃权6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2%。

2、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60,138,0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1%;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6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609,8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8%;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弃权6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2%。

3、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660,138,1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1%;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6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609,9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9%;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6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2%。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60,198,4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670,2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6%;

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60,198,4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670,2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6%;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6、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60,198,5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670,3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7%;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7、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60,138,1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1%;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6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609,9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9%;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6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2%。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60,148,8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6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620,6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8%;反对6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8%;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60,198,5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670,3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7%;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60,091,2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0%;反对5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6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563,0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0%;反对5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7%;弃权6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2%。

1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2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60,198,5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670,3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7%;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杭州欧镭激光技术有限公司增加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60,198,5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670,3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7%;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53,250,6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49%;反对6,959,9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42%;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722,4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282%;反对6,959,9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674%;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14、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公司Prime-Line Products Company提供担保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60,198,5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670,3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7%;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15、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公司Shop-Vac USA,LLC提供担保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60,187,7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7%;反对2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659,5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7%;反对2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16、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欧洲巨星延长担保期限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60,187,7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7%;反对2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659,5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7%;反对2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17、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8,475,4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63%;反对1,735,1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8%;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947,2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74%;反对1,735,1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83%;弃权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二年五月十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