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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星科技: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27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7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仇建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玲玲女士、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656号”核准,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巨星科技”)于2020年6月24日公开发行了

972.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7,260.00万元,期限六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证上[2020]623号”文同意,公司97,26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7月1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并于2021年1月4日进入转股期。根据公司可转债赎回时间安排,自2021年2月24日起,“巨星转债”停止转股。

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2月9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仇建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玲玲女士、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股比例由50.39%被动稀释至48.26%,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公告编号:2021-008)、《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公告编号:2021-014)。

2021年2月10日至2021年2月24日,“巨星转债”转股数量为20,935,642股,公司总股本由1,122,502,850股增加至1,143,438,492股,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仇建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玲玲女士、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股比例由

48.26%被动稀释至47.38%。

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仇建平先生的通知,仇建平先生于2021年11月2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26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2%。仇建平先生将本次减持所得(扣除税收和

费用后)的资金全部出借给公司用于日常经营,借款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借款利率。本次大宗交易的受让方在受让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其受让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仇建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玲玲女士、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股比例变更为46.66%,累计变动比例超过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仇建平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35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1年11月26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王玲玲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35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1年11月26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九堡镇九环路63号4幢A
权益变动时间2021年11月26号
股票简称巨星科技股票代码002444
变动类型(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A股826.681.60(含被动稀释0.88)
合 计826.681.60(含被动稀释0.88)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股份46,373.986441.3146,373.986440.5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6,373.986441.3146,373.986440.56
有限售条件股份----
仇建平合计持有股份6,088.43005.425,261.75004.6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522.10751.36695.42750.61
有限售条件股份4,566.32254.074,566.32253.99
王玲玲合计持有股份1,715.09601.531,715.09601.5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28.77400.38428.77400.37
有限售条件股份1,286.32201.151,286.32201.12
合计持有股份54,177.512448.2653,350.832446.6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8,324.867943.0547,498.187941.54
有限售条件股份5,852.64455.215,852.64455.12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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