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5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主持人:董事长仇建平先生
3、表决方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9:15-15:00。
5、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35号公司八楼会议室
6、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6人,代表股份646,764,4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56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544,811,1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646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8人,代表股份101,953,2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9164%。
8、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8人,代表股份101,238,1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85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56,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4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7人,代表股份101,181,7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8489%。
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参加了大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646,714,0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2%;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3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1,187,7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2%;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0%;弃权3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8%。
2、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646,714,0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2%;反对1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3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1,187,7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2%;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0%;弃权3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8%。
3、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同意646,714,0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2%;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3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1,187,7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2%;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0%;弃权3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8%。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646,747,2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1,220,9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0%;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646,747,2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1,220,9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0%;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646,714,0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2%;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3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1,187,7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2%;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0%;弃权3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8%。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646,747,2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1,220,9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0%;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646,747,2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1,220,9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0%;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646,696,2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5%;反对3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3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1,169,9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26%;反对3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6%;弃权3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8%。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103,565,6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4%;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1,220,9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0%;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1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同意646,747,2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1,220,9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0%;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杭州欧镭激光技术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646,747,2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1,220,9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0%;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639,932,1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436%;反对6,832,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5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4,405,9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2513%;反对6,832,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4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4、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
同意646,747,2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1,220,9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0%;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646,747,2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1,220,9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0%;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6、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并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同意646,747,2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1,220,9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0%;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7、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股权的议案》。 同意645,366,0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38%;反对1,255,4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41%;弃权14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839,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187%;反对1,255,4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401%;弃权14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1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