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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星科技:中信建投关于巨星科技开展2021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2021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星科技”或“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对巨星科技开展2021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目的

公司的主要产品以国际销售为主,国际销售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重较高,国际销售业务收入结算币种以美元为主。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导致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为锁定成本、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主要包括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等产品或者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反向平仓或展期;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的信用交易。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利率互换、利率掉期等。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 利率等风险为目的。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或组合,且该等外汇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 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三、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主要情况

1、交易对手:有外汇衍生品交易资格的银行。

2、交易期限: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3、业务金额: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美元5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实施。

4、业务授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情况在上述额度内开展相关交易,并签署上述交易项下的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

5、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四、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合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再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

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针对此项需加强财务部门对产品的理解和研究,降低操作风险的发生和法律风险出现。

五、公司对外汇衍生品交易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交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

2、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银行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3、公司已制定严格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4、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6、公司审计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六、决策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经过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公司在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美元55,000万元(若涉及其他币种的折算成美元)的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实施,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查后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已建立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以及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开展2021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2021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2021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付新雄 李华筠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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