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刚)
本人作为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本人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而努力工作。现将本人在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会议期间,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充分发表独立意见。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召开 董事会次数 |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亲自出席 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次数 |
3 | 3 | 3 | 0 | 0 |
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2020年度,在本人履职期间,未出席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一)2020年8月31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就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0年12月23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就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收购资产、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相关议案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以上各独立意见的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0年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认真审议委员会的相关议案,并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力提升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和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方面的汇报,并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与公司管理层深入交流,从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激励体系、战略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作用。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一)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和法人治理结构。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内控制度建设等情况,认真听取相关部门的汇报,对于需经独立董事审议的议案,认真审核有关材料,深入了解有关议案情况,向公司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自身学习。本人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和监管机构组织的各种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三)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公司,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
六、其他工作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的沟通,不断加强学习,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起到自己应有的作用。最后,我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刚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