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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星科技: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智敏)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智敏)

本人作为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而努力工作。

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智敏,女,1960年4月出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78年7月至1985年3月就职于杭州九豫丝织厂;1985年4月至1993年3月任中国青春宝集团经贸公司财务主管;1993年4月至1996年4月历任浙江省经济建设规划院、省经济研究所驻珠海办办公室主任;1996年5月至2009年1月历任浙江浙经资产评估事务所所长、浙江浙经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9年2月至2015年4月任浙江天健东方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5月退休;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要求的相关规定,继续保持独立性。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外,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 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会议期间,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充分发表独立意见。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召开 董事会次数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亲自出席 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次数
77700

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五次股东大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及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五届及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第五届及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五届及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年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认真审议委员会的相关议案,并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力提升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序号委员会名称召开时间审议事项
1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3日《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审计部2023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
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6日《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检查报告》
3审计委员会2024年8月29日《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审计委员会2024年10月29日《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检查报告》
5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4月23日《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6提名委员会2024年4月23日《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提名委员会2024年10月10日《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审核意见,确保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未出现需本人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事项。

(五)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密切沟通,审查了内部审计年度工作总结及审计计划,定期审查审计执行结果,确保内审工作有效性。同时,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在年审工作开始前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

后与会计师事务所召开沟通会,就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202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的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及时回答中小股东的疑问;同时,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和内容等情况

2024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其他会议的机会,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方面的汇报,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从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激励体系、战略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本人还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的发展变化,累计工作时间达到了15个工作日。

三、总体评价

2024年,本人始终坚持诚信、勤勉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审慎审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相关事项献言献策,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起到自己应有的作用。

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的沟通,不断加强学习,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有效协助,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最后,我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智敏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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