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龙星科技:关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7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募投项目已结项,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成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20号),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7,547,539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4,753,9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9,438,723.3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5,315,176.7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2月7日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2月7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4〕1996号)验资报告。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全部投向山西龙星碳基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项目(一期)。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鉴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子公司山西龙星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龙星”),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需要及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山西龙星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山西龙星分别与保荐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潞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序号开户银行账户性质银行账号账户状态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河支行募集资金专户13050165620800002253本次注销
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募集资金专户17230000000186117本次注销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河支行募集资金专户101038849160本次注销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潞城支行募集资金专户04753001040024603本次注销
5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募集资金专户485280100100391265本次注销
6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潞城支行募集资金专户145521006417本次注销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募投项目“山西龙星碳基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项目(一期)”已完成募投资金承诺投资,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并结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金额低于五百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及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等程序,公司于

近期启动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6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