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闰土股份: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鉴于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6,500,095股公司股票全部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发生变更,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序号变更前变更后
1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5,050万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2,399.9905万元。
2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15,05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15,050万股。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12,399.9905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12,399.9905万股。
3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设副总经理。 公司董事会选聘高级管理人员时,党委可以直接向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也可以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提出意见。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6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董事会选聘高级管理人员时,党委可以直接向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也可以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提出意见。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除上述修改外,章程其他条款未变。本次章程修正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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