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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神通: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5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5-014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4,881,740.83元,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共计8,926,048.4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417,852,190.15元,减去2024年支付的2023年度普通股股利81,205,993.76元,总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22,601,888.78元。

2、根据公司未来资金支出计划,结合目前经营情况、资金状况,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507,537,4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8,819,055.68元。公司2024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3、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季度分红、半年度分红和特别分红,也未进行股份回购,如本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88,819,055.68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12%。

4、在本公告披露日至本次预案具体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88,819,055.6881,205,993.7625,376,873.05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94,881,740.83268,866,553.16227,551,171.01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622,601,888.78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015,541,261.53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195,401,922.4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263,766,488.3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195,401,922.49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合计88,819,055.68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1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留存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以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为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稳健运营提供有力保障。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

并综合考虑了公司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提出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分配预案的表决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客观、合理的,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2、《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3、《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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