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5年8月12日,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提名柯少彬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免原因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5年8月12日,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名柯少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名柯少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柯少彬,男,197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博士,曾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拟任公司董事。
柯少彬先生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30.65%的股权,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柯树泉与柯少彬是父子关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柯少芳与柯少彬是姐弟关系,除此以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柯少彬先生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10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年1月11日收到深圳交易所《关于对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
公告编号:2025-040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柯少彬先生因公司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23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年2月6日收到深圳交易所《关于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柯少彬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之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本次任命公司董事,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本次任命公司董事,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