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5年5月1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伟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了列入议程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因权益分派实施调整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约定,同意基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0.75元/股调整为10.45元/股;第一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2.93元/股调整为12.63元/股;第二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7.30元/股调整为17.00元/股。经上述调整,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6,035.72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因郑伟先生、韩一松先生、童俊先生及莫兆洋先生属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受益人,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关于因权益分派实施调整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宁波象山大型模块化深冷装备智能制造基地一期项目暨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以货币形式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在宁波象山投资建设大型模块化深冷装备智能制造基地一期项目。项目总投资额预计为55,665万元,注册资本金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其余资金考虑外部融资解决。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 出资方式 | 出资额 | 持股比例 |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货币 | 11,050 | 65% |
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 | 货币 | 5,950 | 35% |
合计 | 17,000 | 100% |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关于投资建设宁波象山大型模块化深冷装备智能制造基地一期项目暨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