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杭氧股份:关于投资建设宁波象山大型模块化深冷装备智能制造基地一期项目暨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1

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9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宁波象山大型模块化深冷装备智能制造基地

一期项目暨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述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宁波象山大型模块化深冷装备智能制造基地一期项目暨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基于空分装备大型化、模块化、集成化的发展趋势,结合公司国际化战略需求,公司与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六建”)签订《股东协议》,拟共同设立宁波杭氧重型装备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在宁波象山投资建设大型模块化深冷装备智能制造基地一期项目,项目总投资额预计为55,66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41,950万元,流动资金13,715万元,一期工程建设期为24个月。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投资合作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湖北省襄阳市东津新区南山路1号

3、法定代表人:胡二甫

4、注册资本:250,000万元

5、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电气安装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对外承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安全咨询服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消防技术服务;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土地整治服务;水泥制品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关联关系:公司与中化六建不存在关联关系。

8、经查询,中化六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投资项目的主要内容及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与中化六建合资设立子公司,在宁波象山投资建设大型模块化深冷装备智能制造基地一期项目,本次项目总投资额预计为55,66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41,950万元,流动资金投资13,715万元,一期工程建设期为24个月。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7,000万元,其中,公司持股65%,中化六建持股35%,注册资本金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其余资金考虑外部融资解决。

(一)拟设立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杭氧重型装备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17,000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具体范围详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通用机械、化工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制氧站工程施工,工矿配件、船舶及辅机制造、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门批文),培训服务,自有房屋租赁,设备租赁,危

险化学品经营(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持股比例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货币11,05065%
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货币5,95035%
合计17,000100%

(二)股东协议的主要内容

(1)股东及出资

甲方: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7,000万元,其中:甲方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65%,乙方出资额占35%。甲方认缴出资额11,050万元,以货币形式出资;乙方认缴出资额5,950万元,以货币形式出资。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金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2)出资时间

1、公司注册资本金于公司注册之日起六个月内全部实缴到位。2、全体股东应同期限认缴出资,同比例实缴出资。3、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金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按出资比例享受股东权利,根据出资比例分配利润。本协议所称“出资比例”,指认缴出资比例;如股东未能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出资时间实缴出资的,则指实缴出资比例。

(3)合资公司组织架构

合资公司设董事会、监事和经理层。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甲方提名董事3人;乙方提名董事2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甲方提名,并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公司不设监事会,设1名监事,监事由乙方提名,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1名,总经理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休会期间向董事长汇报工作。总经理由甲方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4)违约责任

1、如果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应缴出资金额,违约方每日

应按到期未缴出资金额的1‰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直至违约方按照协议约定足额实缴出资。

2、如果违约方逾期90日仍未能按照协议约定足额支付应缴出资金额,守约方可按出资比例承接违约方的未按期缴付的出资金额,或相应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或由守约方另行决定。

3、如果违约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守约方或公司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或公司赔偿全部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包括守约方或公司因此而产生的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交通费、差旅费及诉讼保全担保保函费等。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将助力公司构建全球化业务支撑,打通海外市场出口通道,加速公司国际化进程。项目建成后,依托战略协同机制,公司将深度嵌入国际重大工程供应链核心环节,通过技术融合、资源联动及服务创新,实现产品和服务的海外市场战略布局。本次投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投资可能会受相关政策法规、市场环境、项目审批风险、项目建设实施风险等因素影响,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21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