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032,086,691.01元,本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222,358,112.18元,扣除已付普通股股利787,170,275.20元,2024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67,274,527.99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公司拟以截至 2025 年 3月 26 日总股本 983,890,100 股为基数进行测算,2024 年度现金分红总金额预计为 295,167,030.00 元(含税)。
鉴于公司目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公司总股本可能发生变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实施前,若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致使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作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295,167,030.00 | 787,170,275.20 | 984,497,266.6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22,364,312.72 | 1,216,096,388.55 | 1,210,304,385.11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5,006,712,523.83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467,274,527.99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2,066,834,571.8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183,345,256.8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2,066,834,571.80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因此,公司不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公司综合考虑股东合理回报、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目前业务所处的发展阶段等因素而提出的,彰显公司持续回报广大投资者的决心,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制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
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等相关规定,兼顾了投资者投资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要求,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相关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