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决议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12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名,实到3名。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张新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现同意推荐孙彦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候选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研究公司发展战略,加强公司内控审计,探索对公司高管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综合提高公司各类决策的科学性,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可持续
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中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孙彦敏,委员:李宏、葛长风;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张新民,委员:刘晓蕾、葛长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宏,委员:刘晓蕾、李德罡。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总法律顾问1名,总经理助理若干名,公司设证券事务代表1名,由其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其中:
(一)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孙彦敏
副总经理:李德罡、姜正华、蹇侠财务负责人:李德罡
董事会秘书:姜正华
总法律顾问:蹇侠
总经理助理:田涛
(二)其他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赵鑫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了上述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履职资质,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