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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实智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智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规则的要求,对达实智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3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210,210,21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99,999,999.3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92,999,999.3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金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承销和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共计9,073,916.41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90,926,082.89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勤信验字[2023]第000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累计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为399.00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4,692.62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8,363.89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深圳达实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物联网”)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3月14日,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园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保荐机构、达实物联网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因“达实AIoT智能物联网管控平台与低碳节能等应用系统升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增项目实施主体,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达实物联网新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相关募集资金,并与公司、保荐人及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2024年10月17日,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达实物联网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主体项目名称开户银行账号余额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集成项目北京银行深圳前海支行200000252214001134509444,559.29
补充流动资金兴业银行软件园支行338190100100198251已销户
达实AIoT智能物联网管控平台与低碳节能等应用系统升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442501000007090024215,967.81
深圳达实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442501000007000059623,641.69
达实C3-IoT身份识别与管控平台与智能终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平安银行深圳南头支行155571889999984,195.10
合计18,363.8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承诺投资AIoT智能物联网管控平台与低碳节能等应用系统升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集成项目、C3-IoT身份识别与管控平台与智能终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等3个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实际投入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共计人民币51,809.50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五、会计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勤信专字[2025]第0697号),其鉴证结论为:“我

们认为,达实智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达实智能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程序

中金公司通过访谈沟通、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达实智能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达实智能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抽查大额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查阅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与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达实智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王兴生赵婵媛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69,092.6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692.6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1,809.5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达实AIoT智能物联网管控平台与低碳节能等应用系统升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19,000.0019,000.004,235.929,791.0451.53%2025-12-312,735.05
2、达实C3-IoT身份识别与管控平台与智能终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12,000.0012,000.003,248.068,042.8267.02%2025-12-315,801.31
3、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集成项目18,000.0018,000.007,126.6013,800.9776.67%2024-12-3124,180.52
4、补充流动资金20,092.6120,174.6782.0420,174.67100.00%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69,092.6169,174.6714,692.6251,809.50--32,716.88--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合计-69,092.6169,174.6714,692.6251,809.5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投资及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对达实AIoT智能物联网管控平台与低碳节能等应用系统升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增项目实施主体达实物联网,公司已通过向达实物联网增资的方式划转募集资金3,678.81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4,182.45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的余额为0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累计收益111.79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目前存放于经批准的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中,未来将用于上述承诺投资项目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项下列报数据为募投项目当期产生的收入。 2、基于公司平台产品运营需求,达实C3-IoT身份识别与管控平台与智能终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中所涉“C3-IoT身份认证管理软件”更名为“C3-Plus身份认证管理软件”,目前已完成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变更登记。

3、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账户中产生的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已全部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按规定使用完毕,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公司已于2024年6月13日完成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4、募投项目“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集成项目”资金用于成都轨道交通8号线二期及27号线一期工程综合监控系统集成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两条线路均已如期开通运营并确认收入,募集资金将在2025年内按合同约定陆续投入完成。

3、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账户中产生的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已全部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按规定使用完毕,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公司已于2024年6月13日完成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4、募投项目“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集成项目”资金用于成都轨道交通8号线二期及27号线一期工程综合监控系统集成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两条线路均已如期开通运营并确认收入,募集资金将在2025年内按合同约定陆续投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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