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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昌科技: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7月11日以现场表决形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基于独立、客观、谨慎的立场,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对拟提交至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收购合肥江淮毅昌汽车饰件有限公司4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审查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收购合肥江淮毅昌40%股权将补充公司在汽车结构件业务、新能源业务方面的产能,有利于公司加快完善战略业务布局,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竞争力,适应市场的需求,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本次收购的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收购合肥江淮毅昌汽车饰件有限公司4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胡 彬 何和智 任 力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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