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177 证券简称:深南5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厦门隆安泰商贸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其董事或主要负责人,保证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潘彩云、潘彩玲本人保证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填写
公司名称 | 厦门隆安泰商贸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潘彩云 |
设立日期 | 2011年8月26日 |
注册资本 | 7000 万元 |
住所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7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D栋8层03单元E之一 |
邮编 | 361026 |
所属行业 | 批发和零售业 |
主要业务 | 许可项目:农药批发;农药零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农用薄膜销售;化肥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建筑材料销售; |
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日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肥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212581252571K |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名称 | 潘彩云 |
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名称 | 潘彩云 |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 否 |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 否 |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 否 |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 否 |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 否 |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 否 |
实际控制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 否 |
(二)自然人填写
姓名 | 潘彩云 | |
国籍 | 中国 | |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 否 | 不适用 |
最近五年内的工作单位及职务 |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 鹏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厦 门隆安泰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 理 | |
现任职单位主要业务 | 信息系统集成、软件销售及信息技术 |
服务、数字城市建设及运维、建筑智 能化 | ||
现任职单位注册地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益田 路 4068 号卓越时代广场大厦 4207 | |
与现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情况 | 有 | 股东 |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 否 | |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 否 | |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 否 | |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 否 | |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 否 | |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 否 | |
是否为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
是否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 否 |
姓名 | 潘彩玲 | |
国籍 | 中国 | |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 否 | 不适用 |
最近五年内的工作单位及职务 | 华贸金叶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财务负 责人 | |
现任职单位主要业务 | 化肥批发 | |
现任职单位注册地 | 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西路3号3层302 室 | |
与现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情况 | 有 | 股东 |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 否 | |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 否 | |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 否 | |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 否 | |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 否 |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 否 |
是否为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否 |
是否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多人情形的还应填写
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相互关系 | ||
股权关系 | 有 | 潘彩云为厦门隆安泰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安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彩玲为潘彩云的近亲属;潘彩云、潘彩玲与隆安泰系一致行动人 |
资产关系 | 有 |
潘彩云为隆安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彩玲为潘彩云的近亲属;潘彩云、潘彩玲与隆安泰系一致行动人
业务关系 | 有 |
潘彩云为隆安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彩玲为潘彩云的近亲属;潘彩云、潘彩玲与隆安泰系一致行动人
高级管理人员关系 | 有 | 潘彩云为隆安泰执行董事、经理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还应填写
1、一致行动主体包括:厦门隆安泰商贸有限公司、潘彩云、潘彩玲;
2、一致行动人关系构成的认定依据:潘彩云为厦门隆安泰商贸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彩玲为潘彩云的近亲属
□签订协议 □亲属关系 √其他
二、拥有权益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厦门隆安泰商贸有限公司、潘彩云、潘彩玲 |
股份名称 |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 |
权益变动方向 | 减持 | |
权益变动/拟变动时间 | 2024年/10月/17日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权益变动前) | 合计拥有权益57,412,678股,占比21.2425% | 直接持股57,412,678股,占比21.2425% |
间接持股0股,占比0% | ||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0股,占比0% | ||
所持股份性质 (权益变动前)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7,412,678股,占比21.2425%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0股,占比0%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权益变动后) | 合计拥有权益0股,占比0% | 直接持股0股,占比0% |
间接持股0股,占比0% | ||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0股,占比0% | ||
所持股份性质 (权益变动后)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0股,占比0%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0股,占比0% | ||
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 (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填写) | 有 | 2024年10月17日潘彩云、潘彩玲、隆安泰与魏文武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 |
三、权益变动具体方式及目的
(一)权益变动具体方式
权益(拟)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竞价交易 □通过做市交易 □通过大宗交易 □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 □取得挂牌公司发行的新股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投资关系、协议方式 □其他 |
2024年10月17日,潘彩云、潘彩玲、隆安泰与魏文武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
(二)权益变动目的
魏文武先生在取得公众公司控制权后,将利用自身资源积极推进公众公司的业务发展,改善公众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提升公众公司的竞争力。
四、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厦门隆安泰商贸有限公司、潘彩云、潘彩 玲 |
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 否 |
批准部门 | 不适用 |
批准程序 | 不适用 |
批准程序进展 | 不适用 |
五、所涉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4年10月17日,潘彩云、潘彩玲、隆安泰与魏文武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潘彩云、潘彩玲、隆安泰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23,450,878股、657,000股、33,304,800股(合计57,412,678股,占公司总股本21.2425%)所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的委托给魏文武(持有公司10,652,549股,占公司总股本
3.9414%)。表决权委托的期限为《表决权委托协议》签署之日起 12个月内,即2024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16日。该协议签署后,魏文武合计拥有公司68,065,227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表决权比例为 25.1839%,魏文武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六、其他重大事项
(一)权益变动前后公司第一大股东未发生变动,控股股东发生变动,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动。
(二)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收购报告书》
2、《表决权委托协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潘彩云、潘彩玲、厦门隆安泰商贸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