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独立董事张蕊、吕良彪与葛俊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张蕊、吕良彪与葛俊具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进行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22日
爱施德: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下载公告) |
---|
公告日期:2025-04-22 |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蕊、吕良彪与葛俊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张蕊、吕良彪与葛俊具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进行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22日 |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