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5-011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本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海康威视 | 股票代码 | 002415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奉玮 | 蔡超 | ||
办公地址 | 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518号 | 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518号 | ||
传真 | 0571-89986895 | 0571-89986895 | ||
电话 | 0571-88075998 ;0571-89710492 | 0571-88075998 ;0571-89710492 | ||
电子信箱 | hikvision@hikvision.com | hikvision@hikvision.com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人工智能技术正经历革命性变化,语言大模型的突破为智能化的普及应用注入强大动力,多模态大模型的崛起加速了物理世界与数字世界的深度融合。在这一技术浪潮中,海康威视基于对智能物联产业的深刻理解,持续拓展物联感知边界,推动多模态大模型技术落地实践,以大数据与软件能力构建应用闭环,推动全
社会的数字化转型。物联感知技术将万事万物做数字化记录,是连接物理世界与数字世界的桥梁。海康威视以可见光为中心,构建了覆盖毫米波、红外、激光、X光、紫外等电磁波谱系,并融合声波、振动、温湿度、压力、磁力等传感技术的多维感知体系,形成较为完整的物联数据入口。多维感知能力的不断构建,拓宽了数据获取的广度,感知产品性能的持续升级,更提升了数据的深度与精度,让万物可感可知。人工智能技术将原始的感知记录转化为整齐的结构化数据并加以解读,是理解场景和业务的关键。丰富的物联感知素材为大模型的训练提供了高质量的数据基础,支持海康威视人工智能算法的迭代精进,海康威视观澜大模型构建了物联感知大模型、语言大模型和多模态大模型能力,服务于从感知到认知的技术链条:
一方面在感知能力上,实现物联数据的精准解析和理解;另一方面在认知能力上,依托知识增强的语言大模型,显著提升对复杂场景的语义理解、预测推理和优化决策能力。大数据与软件技术实现对物联数据的组织归纳,是释放物联数据价值的法门。海康威视凭借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领域的深厚积累,构建了“云边融合、物信融合、数智融合”的能力架构,实现了数据的高效处理与分析。海康威视统一的软件技术体系支持组件化的开发模式,庞大的组件库和高频次的组件复用,大大降低了用户的开发和维护成本,助力千行百业软件应用的敏捷开发和快速迭代。海康威视以智能物联为战略定位,深耕产业二十余年,逐步构建并完善以物联感知、人工智能、大数据三大技术为核心的技术体系,以之为基础开发超过30,000种丰富多样的智能物联产品,通过三个事业群和八个创新业务、国内与海外两个营销体系,服务于安防与场景数字化两大业务领域,推动全社会的数字化转型。近年来,场景数字化业务在以企事业事业群为首的领域逐步落地,为公司开辟出新的增长空间;海外营收占比提升使公司主业格局更加均衡,印证出海康威视全球品牌影响力的持续增强;创新业务保持高速发展,不断为公司拓展新能力、注入新动力,助力公司智能物联之路行稳致远。海康威视将继续强化多维感知技术优势,深化大模型与行业知识的融合创新,以更强健的大数据能力释放物联数据的价值,助力社会治理精准便捷、企业经营提质增效、人民生活智慧安康,不断引领智能物联新未来。公司报告期内从事的主要业务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合并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92,495,525,118.30 | 89,339,856,855.68 | 89,341,177,610.40 | 3.53% | 83,166,321,681.14 | 83,167,244,665.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977,327,023.54 | 14,107,621,359.66 | 14,107,726,276.26 | -15.10% | 12,837,704,462.49 | 12,837,782,699.6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1,814,861,641.16 | 13,665,962,325.65 | 13,665,962,325.65 | -13.55% | 12,331,058,280.04 | 12,331,058,280.0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3,264,092,022.73 | 16,623,254,305.92 | 16,622,209,721.05 | -20.20% | 10,164,135,382.38 | 10,165,498,912.0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297 | 1.520 | 1.520 | -14.67% | 1.370 | 1.37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297 | 1.520 | 1.520 | -14.67% | 1.370 | 1.37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34% | 19.64% | 19.64% | -4.30% | 19.62% | 19.62%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总资产(元) | 132,016,200,156.14 | 138,848,007,548.55 | 138,858,122,879.55 | -4.93% | 119,234,833,850.69 | 119,244,597,584.6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80,668,661,062.88 | 76,354,265,540.14 | 76,354,265,540.14 | 5.65% | 68,389,337,524.32 | 68,389,337,524.32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已重述) | 第二季度(已重述)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7,817,550,424.43 | 23,391,545,781.93 | 23,782,371,582.09 | 27,504,057,329.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915,795,733.79 | 3,148,323,123.50 | 3,043,629,637.17 | 3,869,578,529.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760,276,683.16 | 3,482,729,220.56 | 2,908,130,076.06 | 3,663,725,661.3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65,909,130.83 | 3,776,273,089.93 | 2,793,361,115.70 | 10,660,366,947.93 |
注:本年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季度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01,004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40,254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 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6.93% | 3,410,150,909 | 0 | 质押 | 50,000,000 | ||
龚虹嘉 | 境外自然人 | 10.42% | 962,504,814 | 0 | 质押 | 231,058,200 | ||
杭州威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88% | 450,795,176 | 0 | 质押 | 22,200,000 | ||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邻山1号远望基金 | 其他 | 4.18% | 385,950,050 | 0 | - | |||
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66% | 245,484,168 | 0 | - | |||
杭州璞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98% | 182,510,174 | 0 | 质押 | 51,980,000 |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二研究所 | 国有法人 | 1.96% | 180,775,044 | 0 | - | |||
胡扬忠 | 境内自然人 | 1.69% | 155,996,477 | 116,997,358 | -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0.70% | 64,700,691 | 0 |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69% | 63,851,856 | 0 |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二研究所为一致行动人;龚虹嘉先生与杭州璞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胡扬忠先生与杭州威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其他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 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 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 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 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 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 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7,920,756 | 0.30% | 15,900 | 0.00% | 63,851,856 | 0.69% | 0 | 0.00%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其他重大事项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
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海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投资”)的通知,中电海康集团及电科投资计划自2024年10月19日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中电海康集团拟增持金额将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电科投资拟增持金额将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中电海康集团增持资金为自有资金及其股票增持专项贷款,电科投资增持资金为其自有资金。
截至2025年4月8日收盘,中电海康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
公司股份6,845,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741%,增持股份金额200,182,737.28元(不含交易费用)。电科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204,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347%,增持股份金额100,016,373.80元(不含交易费用)。中电海康集团和电科投资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公司在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过半及实施完毕后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披露义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9日、2024年12月14日、2025年1月18日、2025年4月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获得增持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2、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其实施进展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2024年10月18日公司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含),回购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9日、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26日刊载于《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
2024年12月26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003,0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34%,最高成交价为31.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1.0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25,613,283.27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收盘,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0,504,21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387%,最高成交价为32.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7.5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235,479,288.81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严格根据相关规则规定,依法依规履行审议程序,并在首次回购股份、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回购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以及每月初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二)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稳步推进分拆海康机器人至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事宜2023年3月7日,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机器人”)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252号),交易所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2023-008号)。深交所于2023年3月30日出具了《关于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10121号),海康机器人已于2023年5月17日提交《关于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深交所于2023年6月30日出具了《关于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10218号),海康机器人已于2023年7月27日提交《关于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深交所于2024年1月15日出具了《关于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4〕010010号),并于2025年1月2日公告了海康机器人提交的《关于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胡扬忠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