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过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8)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