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或“本机构”)作为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科防务”或“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目前,持续督导期已经届满,中信建投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人名称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
主要办公地址
主要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3层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王常青 |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 | 杜鹏飞、朱李岑 |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 | 杜鹏飞 |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 0755-23953856 |
是否更换保荐人或其他情况
是否更换保荐人或其他情况 | 否 |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成立时间 | 2002-12-11 |
证券代码
证券代码 | 002413 |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 134,223.98万元 |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 |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建东村建华路南 |
主要办公地址
主要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5号楼6层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高立宁 |
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 | 无 |
联系人
联系人 | 高立宁 |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 010-68916700 |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 2021年1月22日 |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 2021年2月23日 |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年报披露时间
年报披露时间 | 2021年年报于2022年4月15日披露;2022年年报于2023年4月17日披露 |
四、保荐工作概述
保荐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按有关规定指定杜鹏飞、朱李岑两名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工作。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信建投证券作为雷科防务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雷科防务持续督导期限已经届满。上述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尽职推荐阶段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雷科防务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对雷科防务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在向中国证监会递交申请文件后,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进行答复并保持沟通;中国证
监会核准后,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办理股票的发行及上市事宜。
(二)持续督导阶段
1、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 关注公司治理制度、内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督导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2、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查阅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资金使用情况,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发表意见。
3、督导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要求公司向保荐机构提供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并审阅。
4、持续关注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并发表意见;督导公司遵守有关规定,并独立地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
5、持续关注公司及第一大股东等履行相关承诺的情况。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一)发行人业绩下滑
基本情况:2022年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幅度较大。上述业绩大幅变动主要系①2022年全球突发不利因素多点持续爆发对公司生产经营影较大。公司多地的核心子公司因管控多次出现较长时间的停工停产,恢复到岗办公后,员工普遍感染,到岗率低,导致本年度相关生产、交付任务无法按计划进行,交付量的下降使得报告期收入大幅减少。此外,公司部分子公司作为军品供应链中配套层级相对较高的产品供应商,受军品行业政策、定价规则、税收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产品价格的下降带来收入相应减少。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人工成本、房租等固定支出无法降低,随着人工成本逐年增加,加之公司租赁新办公场所产生房租、折旧等费用,使得公司营业成本及费用增加,导致公司净利润大幅下降。
②公司按照会计政策规定在本报告期对历年收购子公司股权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
整改措施:督促公司管理层关注公司业绩变化,积极履行企业管理经营责任,切实保障、履行相关信息披露的工作。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基本情况:本次延期的项目为毫米波雷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的募集资金14,010.00万元主要用于研发设备及软件购置、装修工程等。该项目技术方案制定、装修公司考察等项目启动前期事宜于2020年9月开始,计划建设期为2年。2022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同时结合内外部环境因素,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及项目可行性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毫米波雷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
整改措施:保荐机构将持续督促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关注募投项目到期完工情况。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公司对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在保荐中的尽职调查、现场检查、口头或书面问询等工作都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不存在影响保荐工作的情形。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持续督导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能勤勉、尽职地履行各自相应的工作职责。在保荐人的尽职推荐过程中,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专业意见。在保荐人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根据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出具有关专业意见,并能够配合保荐人的协调和核查工作,与保荐人保持了良好沟通。
八、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就其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的责任。
九、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不存在其他应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告的重要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杜鹏飞 朱李岑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罗贵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