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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康3: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公告编号: 2025-003证券代码:400184 证券简称: 必康 3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2025 年 4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 公司会议室(陕西省西安市锦业一路与丈八二路十字东南角永威时代中心 31 楼)

3.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与通讯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4月23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韩文雄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董事4 人。

董事韩文雄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权新学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王卫军因个人原因请假。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议案内容: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2024年1-12月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95,765,172.06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872,137,549.10元;营业利润-1,167,810,002.05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65,942,204.84元,利润总额-1,156,018,979.0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28,475,275.65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6,299,895.6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15,810,433.8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3,532,777,605.64元,比期初减少23.65%;资产总额11,011,656,998.62元,比期初减少11.2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议案内容:

经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6,299,895.62(合并报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分配为-3,844,502,456.98元(合并报表)。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69,548,107.8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57,426,403.87元。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6 号——权益分 派》及《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及2025年经营预算情况,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4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9,692.99万元,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金额为384,450.25万元,实收股本为177,830.46万元,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 2024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1.议案内容:

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严格按照审慎性原则,为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报告》予以尊重和理解。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4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定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陕西省西安市锦业一路与丈八二路十字东南角永威时代中心 31 楼) 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公司本 次拟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召开时间为: 2025年 5 月 20 日下午 14: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5 月 18 日 15:00 至 2025年 5 月 20 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议案表决结果: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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