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书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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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兴华内控审计字(2025)第010033号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克科技”或“贵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雅克科技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雅克科技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贵公司于2024年度收购了YOKE-ENF Electronic Materials Limited(曾用名“SKC-ENF Electronic Materials Limited”,以下简称“被收购公司”),并将其与其全资子公司雅克(南通)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曾用名“爱思开希(南通)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被收购公司”)、雅克(南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曾用名“爱思易 (江苏) 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被收购公司”)纳入了 2024 年度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财政部联合 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 的相关豁免规定,贵公司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2024年12月31 日的有效性进行评价时, 可以不将被收购公司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包括在评价范围内。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实施意见》的相关指引,我们对贵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执行审计工作时,未将被收购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包括在审计范围内。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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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