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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9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多氟多: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09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9.00元/股(含)

2、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8.81元/股(含)

3、回购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5年7月9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4年12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区间为1.51亿元-3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19.00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1)。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区间做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5年7月3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明确本次利润分派实施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1,555,471股后的1,158,877,0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分红总额231,775,419.6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231,775,419.60元

=1,158,877,098股×0.2元/股。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即0.1946984元/股=231,775,419.60元÷1,190,432,569股(结果取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综上,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46984元/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报告书》,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9.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8.81元/股(含)。具体的价格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19.00元/股-0.1946984元/股=18.81元/股(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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