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5-008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13日以非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和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及有关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栩娜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孟庆昕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订了《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关联董事已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
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规范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旨在保证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