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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欣丝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 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25—020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无修改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临时增加提案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①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9:15—15: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中环西路588号22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周国建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69人,代表股份249,544,4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6%。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247,328,8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1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59人,代表股份2,215,5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162人,代表股份

4,059,2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
249,044,01199.80%207,1000.08%293,3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
3,558,88087.67%207,1005.10%293,3007.2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
249,044,01199.80%207,1000.08%293,3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
3,558,88087.67%207,1005.10%293,3007.2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
249,049,11199.80%202,0000.08%293,3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

3,563,980

3,563,98087.80%202,0004.98%293,3007.2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
249,141,91199.84%113,2000.05%289,3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
3,656,78090.08%113,2002.79%289,3007.1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
249,037,41199.80%208,6000.08%298,4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
3,552,28087.51%208,6005.14%298,4007.3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
249,031,91199.79%210,5000.08%302,0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
3,546,78087.37%210,5005.19%302,0007.4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
249,021,51199.79%226,1000.09%296,8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
3,536,38087.12%226,1005.57%296,8007.3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8. 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
249,037,81199.80%208,3000.08%298,3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
3,552,68087.52%208,3005.13%298,3007.3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9.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因公司股东徐鸿先生在被担保方之一的参股公司浙江银茂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故徐鸿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
225,482,21199.71%239,6000.11%422,6000.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
3,397,08083.69%239,6005.90%422,60010.4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
249,027,71199.79%209,8000.08%306,9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
3,542,58087.27%209,8005.17%306,9007.5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
249,039,21199.80%208,4000.08%296,8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
3,554,08087.55%208,4005.13%296,8007.3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2.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公司股东周国建先生、徐鸿先生、郑晓女士、刘卓明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且从公司领取薪酬,故上述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
110,055,35199.51%216,4000.20%321,1000.2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
352178086.76%216,4005.33%321,1007.9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12.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
249,018,01199.79%226,0000.09%300,4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
3,532,88087.03%226,0005.57%300,4007.4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12.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公司股东谭俊先生为公司监事且从公司领取薪酬,故上述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
248,943,71199.79%236,2000.09%296,8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
3,526,28086.87%236,2005.82%296,8007.3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12.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公司股东徐鸿先生、郑晓女士、刘卓明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且从公司领取薪酬,故上述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
223,684,75199.75%231,6000.10%321,1000.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

3,506,580

3,506,58086.38%231,6005.71%321,1007.9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13.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
249,036,31199.80%209,9000.08%298,2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
3,551,18087.48%209,9005.17%298,2007.3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沈凯军先生、费锦红女士、翁胜斌先生向大会作了2024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2025年3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圣文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关于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圣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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