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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欣丝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在董事会中设“联席董事长”,需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序号原条款修订后条款
1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联席董事长主持;联席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2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联席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1人。
3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长、联席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4第一百一十七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第一百一十七条 公司联席董事长、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联席董事长履行职务;联席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上述变更事项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结果为

准。

二、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

序号原条款修订后条款
1第三十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第三十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联席董事长主持;联席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除上述条款内容修改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

三、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

序号原条款修订后条款
1第十七条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第十七条 董事长、联席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2第十九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第十九条 公司联席董事长、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联席董事长履行职务;联席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3第三十五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3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第三十五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3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联席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除上述条款内容修改外,《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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