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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7日
爱仕达:关于收购子公司浙江钱江机器人有限公司7%股权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2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5-027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子公司浙江钱江机器人

有限公司7%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全面整合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旗下的工业机器人业务资源,更好地形成协同效应,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优势,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浙江钱江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江机器人”)股东友好协商,拟与上海博汇于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汇于谷管理咨询”)签署《股权转让合同》,收购博汇于谷管理咨询持有的钱江机器人7%股权,包括对标的公司的股权及其相对应的相关权益,股权转让价款为1,309万元。钱江机器人另一股东哈尔滨博强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公司实施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上海博汇于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MADQPKJ9XA

4、执行事务合伙人:郑玲洋

5、注册资本:20万元人民币

6、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4508号4幢1层A区121室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家居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成立日期:2024年7月17日

9、股权结构:吴华杰持股50%,郑玲洋持股50%。

10、博汇于谷管理咨询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11、截至目前,博汇于谷管理咨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浙江钱江机器人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81074036532A

4、法定代表人:陈文君

5、注册资本:16,500万元人民币

6、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第五街2号

7、经营范围:工业机器人、工业机器人零部件、智能机器人、其他专用设备、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研发、制造、销售、租赁;软件开发、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成立日期:2013年7月12日

9、本次收购前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本次收购前本次收购后
认缴出资持股比例认缴出资持股比例
哈尔滨博强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4953%4953%
上海博汇于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1,1557%--
(有限合伙)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14,85090%16,00597%
合计16,500100%16,500100%

10、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5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249,808,837.39249,497,857.98
负债总额427,957,380.75438,744,473.84
净资产-178,148,543.36-189,246,615.86
项目2024年1月-2024年12月2025年1月-2025年3月
营业收入199,923,294.9738,695,100.35
利润总额-40,816,233.68-11,105,879.38
净利润-40,444,535.37-11,098,072.50

注:以上2024年度数据经审计,2025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11、标的股权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第三方权利,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涉及标的股权权属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

12、钱江机器人另一股东哈尔滨博强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

13、截至目前,钱江机器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上海博汇于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受让方):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目标公司):浙江钱江机器人有限公司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目标公司现有股权情况

1、丙方系根据中国法律于2013年7月12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为16,500万元。

2、截至本合同签署日,丙方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姓名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实际出资金额
哈尔滨博强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495万元3%495万元
上海博汇于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55万元7%0万元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14,850万元90%14,850万元

合计

合计16,500万元100%15,345万元

(二)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具体安排如下:

出让方受让方转让认缴 出资金额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比例转让价款
上海博汇于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1,155万元7%1,309万元

股权转让后的丙方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姓名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实际出资金额
哈尔滨博强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495万元3%495万元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16,005万元97%14,850万元
合计16,500万元100%15,345万元

2、转让价款

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尚未实缴该部分股权对应的出资额(金额为1,155万元),因此拟转让的标的股权为甲方对标的公司的股权及其相对应的相关权益。

转让价款分期支付:第一期款项981.75万元于本协议签订完成后,2025年8月30日前支付;第二期款项327.25万元于2026年8月30日前支付完毕。

3、工商变更登记

甲方无条件配合丙方、乙方在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以及完成更改股东名册及换发出资证明书等事宜。

4、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乙方承担;涉及的税款,由各方按照相关法规及税收征管规定各自承担。

(三)相关权利义务安排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签署付款之日起,即视为股权转让之日,转让后目标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各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股东责任。

(四)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及其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如因股权工商变更登记需要,各方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该另行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仅为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所用,如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各方均不得以该另行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向另一方主张权利。

2、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持续看好机器人本体行业的发展前景,对钱江机器人股权的持续收购有利于公司在工业机器人领域的资源整合,提升控制力和业务协同能力。本次收购事项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钱江机器人97%的股权。本次交易定价为各方协商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对本年度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合同》;

3、上市公司交易情况概述表;

4、浙江钱江机器人有限公司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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