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和而泰股票代码:002402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建伟住所:广东省深圳市******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科技南十路6号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1010-1011
签署日期:2025年6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和《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而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和而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释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四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8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释义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刘建伟 |
和而泰、上市公司 | 指 |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变动报告书 | 指 |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股份权益变动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股 | 指 | A股普通股股票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若出现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的原因所致。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刘建伟曾用名(如有):无性别: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230******住所:广东省深圳市******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科技南十路6号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1010-1011
通讯方式:136******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偿还质押融资债务以及个人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2025年5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建伟先生计划在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9月5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426,671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不超过
2.0000%)。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刘建伟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71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为
1.0542%),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完成。
信息披露义务人除上述减持计划之外,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和而泰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种类、数量和比例
信息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见下表: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刘建伟 | 合计持有股份 | 140,203,000 | 15.1558 | 138,762,100 | 15.0000 |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8,846,750 | 3.1183 | 27,405,850 | 2.962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11,356,250 | 12.0375 | 111,356,250 | 12.0375 |
注:①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的尾数有不符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②持股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925,080,285股为基数进行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数量 (股) | 减持比例 (%) |
刘建伟 | 大宗交易 | 2025年6月27日 | 20.36 | 1,440,900 | 0.1558 |
合计 | 1,440,900 | 0.1558 |
注:①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②减持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925,080,285股为基数进行计算。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四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在本报告书签署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2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942%,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为0.8978%。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如实披露,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不存在为避免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刘建伟
年 月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深圳 |
股票简称 | 和而泰 | 股票代码 | 00240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刘建伟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广东省深圳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 140,203,000股 持股比例: 15.1558%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 1,440,900股 变动比例: 0.1558% 持股数量: 138,762,100股 持股比例: 15.0000%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 2025年6月27日 方式: 大宗交易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不适用 ? 说明: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书“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相关内容。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说明:在本报告书签署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2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942%,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为0.8978%。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注:本次减持不需要经过批准。 |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刘建伟
年 月 日